....其實只是很久沒打文章,又很懶,也想聽聽大家的意見

你說呢?你支持死刑嗎? (好像是個很八股的辯論題目)

.....前一陣子我聽到一個答案,我就被打死了XD~ :

不支持~因為 國家不"創造生命"

所以國家也就沒有權力剝奪生命

你有自由,是因為國家維持治安,你才能自由;當你搗蛋,國家就能剝奪你的自由

但不論如何,國家不"創造生命"

就因為這一條理由,感覺在說什麼都沒有用~國家不能剝奪生命!!

(你怎麼認為呢)    2008-08-21筆

 


 

上面是我在08年寫的。我很希望自己的想法能不要變來變去,這在一定程度下標誌著"成熟"

但這一次,恐怕我得改變我的想法了...

先把上面的補充一下好了

就國家理論來說:國家維持治安,你才能自由生活。國家創造自由市場,你才能交易賺錢。國家為你做了好多事情,創造你所享受的環境,所以當你違法亂紀,國家得以剝奪你相對的權力。
但是不論怎麼說:國家不創造生命。沒錯,國家創造自由安全的環境,讓你的父母可以創造生命,但若非父母主動想要,國家想創造生命卻會束手無策。(好啦!其實08年就發現這理論有漏洞,所以不敢繼續寫下來)  總之,國家不創造生命,所以也不能剝奪生命!

但最近我又看到一些立場,所以我改採 "保留態度" ,我會說:可能仍需死刑的存在,它(死刑)是一群墮落的人類 為行出公義,目前最可行的辦法。他不是最完美的辦法,但似乎又不得不,我想這跟民主制度一樣吧
若是廢除死刑,重刑犯判處無期徒刑,要大眾養他們一輩子,恐怕難以服眾。台灣生存壓力這麼大,難保不會有存這樣心態的人在。假如我沒念什麼書,什麼都不會,找不到工作,活著沒意義,那我就去給國家養吧...
(果然是個很困難的議題,我又做出了第二次的更正。...這表示我的思想還很不成熟嗎?) 

那,基督徒不都說"愛"嗎?怎麼還能剝奪死刑犯的生命呢?
基督教是說愛沒錯,但我們相信上帝是慈愛及公義並存的。
我們相信,人要先愛神,再愛人,否則這樣的愛是容易走偏的。
我們相信,神愛世人,但唯信祂者才得永生。
沒有律法的愛叫溺愛,對你好的人絕對不會溺愛你。
希伯來書 12:6 因為主所愛的,他必管教

總之,在目前的法律底下,實行死刑完全合法合理

日本法相鳩山邦夫,他在因為簽署了十三人的死刑執行令,而被朝日新聞稱呼為死神時,憤怒的回應:「實施極刑雖然會使心情難以平靜,但我認為不管多麼痛苦,為了社會正義也必須這麼做。(死刑犯)也有人權和人格。司法部門經過了慎重判斷,法律也有規定。我是在痛苦抉擇之後才決定執行死刑的。難道說他們是被死神帶走的嗎?

那至於未來,我國走向是否要廢除死刑,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。不過根據我明查暗訪的結果,主流民意是反對廢死的。  2010/5/2筆


第二次的修正

因為我跟知識淵博的展哥談了這個議題。在這當中也給我自己許多提醒...

先介紹一下"展哥"他是我同學,資訊控,人本主義者,學識淵博,涉略:人權、心理、社會、資訊、學權等方面。
在許多爭議的議題上都有深入研究:

  • 在"同性戀"議題上,支持同性戀,因他認為 同性戀具有"性自主權"。(丁滿勳沒有同意他喔~不過我們也深入討論過這個議題)
  • 在"死刑"議題上,反對死刑,因他認為 國家司法不完美,不能將性命交與司法決定死活。(丁滿勳仍沒有同意他,不過必須承認,他指出了我們許多的盲點)
  • 在"墮胎"議題上,無解,因他認為 母親為人尊嚴及胎兒生命,難以定奪。(丁滿勳依然沒有同意,我 反對墮胎 ,不過這不是隨便就這樣說說而已,背後還有許多附帶條件,我們有機會再做討論)

從以上各點,我們不難看出他(展哥)的人本主義,將人類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,甚至可說是 至高無上。簡介完我同學,我們回來探討死刑議題。

為什麼上面那一行"養死刑犯,難以服眾"要劃掉呢?

  • 展哥提到:其實這幾個死刑犯根本吃不了政府多少錢,政府每天浪費多少錢在蚊子停車場?只去說"不想花錢養死囚"太過牽強,說不過去!
  • 他說:不相信國家會有完美的司法,所以不應該輕率的把人命交給國家定奪,寧可讓死囚活著,待科技進步說不定有平反機會,但殺了就一切都沒了...(他甚至提到白色恐怖政治犯死刑)
  • 他說:死刑存在讓百姓暴力(每次新聞畫面總看到許多人推擠、吆喝、打鬧,要求處死嫌犯),他擔心將來演變成為"群眾盲從"、"多數暴力"(我認為網路人肉搜索即是一個前兆)
  • 他說:我們須慎防"殺人償命"、"以牙還牙"這種原始報復心態。

丁滿勳說: 

的確,我之前觀念錯誤,養死囚的錢不多,實際上人命的價值更重。
希伯來書 2:6~7人算什麼,你竟顧念他?世人算什麼,你竟眷顧他?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,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,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
創世紀 1: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。


"群眾盲從"、"多數暴力"、"網路人肉搜索"都是我非常反對的,我不贊同鄉民自以為義,自認為執行公義,去查網路個人資料、公告個資、言語恐嚇...但我認為,在國家中,我們有成文的法律規範、訓練有素的法官,相信法官判案不會淪為民粹,不會被群眾左右

"以牙還牙"的觀念的確不該,"以暴制暴"的確不該。
但所以我們設立國家司法制度,不是就為了禁止私刑?這不也正是法院的由來?交給統一的專業判斷,這才是正確反對"以暴制暴"的態度。
那也不需要定到 死刑 這麼重的刑罰?...

好啦,我包不住火了~最後就會說到價值觀、會說到信仰了(上面我們都很單存的論理)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
面對矯正主義(制定法律的目的在於矯正,但執行死刑無法矯正犯人,為被其出發目的,故死刑應被廢除)
首先,若是談到生命權,那我們應該先來談談受害者的生命權
創世紀 9:6 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
賞善罰惡,才是公義

(橘色為引文,對大多數讀者來說,內容可能太過生硬,姑且看看,我找不到更好的解釋方法)
如果沒有死刑,那主耶穌何必透過被上帝處死來拯救人?
假使『犯罪者不需處死刑』,那麼,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又何必來到世間受死呢?
祂不用死,就可以拯救我們了,不是嗎?
連上帝的兒子,都必須透過被處死,來代替我們這些真正的犯罪者受死,
這樣的話,聖經裡『犯罪者處死』的觀念,難道還不清楚嗎?


實際上,對基督徒來說,不是只有今生。所以我們不需要因為可能誤判,就強烈護衛生命權,以至廢除死刑

死刑有可能誤判,而死亡無法逆轉,造成不公義
駁:
『誤判』確實是一個很致命的問題,也是不可能完全可以解決的問題。
別忘了,我們不是活在無罪無誤的天堂,而是有罪有誤的人間。
沒有一個人,是完全無罪的罪人,
人人都是有罪的人,都會做出有誤的事情。
因此,沒有人能保證,也沒有法官能確保一切判決都絕對正確無誤。
但是,問題出在哪裡?
問題出在因為無法做到完全無誤,就乾脆完全廢止,這樣的觀念與做法,簡直是太離譜。

因為汽車會出車禍撞死人,所以必須廢除汽車?
因為刀子會被誤用殺死人,所以一切刀子都該禁止?

(同理,因有威權政府會濫用死刑,所以我們就廢止死刑?為什麼不是因為會有威權政府,我們乾脆廢止政府?因為人掌大權會濫用,我們採無政府自治?)
看見荒謬之處了嗎?
因為會有『失誤』的發生,所以我們就乾脆『全面禁止』,這常常是不合理的。
我們該做的,不是為了避免失誤的發生,就乾脆全面禁止,
而是該努力『改善失誤』,使『失誤減少』才是。
努力達成『零失誤』,是身而為人應盡的本分,
這是聖經真理,人人必須努力;
然而,零失誤雖然是一種追求的目標,但卻永遠不可能在有罪的人間實現,
這也是聖經真理,人人都必須信服。

並基督徒相信"上帝公義的最後審判",因此若被誤判當然傷心難過,但不會沒有盼望

死刑執行方式的殘忍、不人道
駁:
當然我們反對各種殘酷不人道的死刑執行法。
事實上,歷史上那些殘酷不人道的死刑執行記錄,有時單單閱讀,都會令我們感覺殘忍,不寒而慄。
但是,我們該做的,是『改善』死刑的執行方法,而不是去『廢止』死刑。
其實,在民主國家裡,很多殘酷不人道的死刑行刑法,已經被廢止,而改用一些比較人道的方法了。


大致就是這樣了,固此,我反對 廢除死刑。

湯銘雄 死囚回家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R85w3cmBHxl8XAY6GL8PMw--/article?mid=8564

抱歉我原本不想提這麼多信仰的東西...可是,他太根基了,說到價值觀,就一定會扯到信仰...
你相信什麼?其實每個人都相信一點什麼的!
你相信人本主義、人類至上嗎?   我相信上帝造人,人在上帝那才找的到生活的法則、生命的意義
你相信多元社會、自由思想嗎?
那當想法、利益衝突時,依誰的標準?當再討論死刑議題時,依誰的思想?
其實此時,你已經相信了...你已經選擇了相信自己一個,而不是依照其他人所想的,在你的世界中,你是那唯一的標準吧?!
而我相信:獨一公義,上帝標準,唯獨聖經!  面對多元,選則不變


如同上篇回覆:
信仰不是為自己的看法背書;哪是去相信接受信仰的看法成為自己
所以如今,基督教看法,已成為我的價值觀、生活準則
抱歉對於各位我的同學,我原本沒有想把這搞得這麼傳教的...
(其時我這還有一堆資料是沒有說出來的)

各位看官仍可說說自己的看法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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